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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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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。

    低着头结结巴巴小声道:“我、我饿,想吃果子,正好好看它。

    ” 顾承武走到旁边的小活水塘,抄起匕首手脚利落地扒兔子,声线生冷道:“这东西机警难抓,但常见,拿去便是。

    ” 原来是记着刚才江云饿了的事。

     江云睁大了眼睛,鼓起勇气抬头看男人。

    可男人投来的目光依然是漠然生冷的,他又低着头不敢对视了。

     江云声音很小,道出原委:“拿回去,就不是,不是我的了。

    ” 即便声音小,也被武力高强耳聪目明的顾承武一下捕捉到,他只皱了皱眉,没再说什么。

     片刻后,竹林空地处生起一团火焰,被活剥的兔子正架在木棍上烤的焦黄。

     兔肉膻味重,不下大料处理很难吃。

    但顾承武是军中粗人,不讲究精细,胡乱吃下去裹腹就是。

     而江云常年见不到荤腥,已是饿的皮包骨。

    只要是口吃的就觉得好吃,更别说是兔子了,现在这兔子就是山珍海味,还能救他命的。

     江云吃着吃着,眼眶微红,只咬了咬舌头不让自己失态。

     一只兔子顾承武只吃了一个腿,剩下的竟都被他吃了个精光。

     吃饱了,江云才有些难为情。

    自己什么也没有,不知道怎么报答男人的帮助。

     顾承武似乎也不在乎这些,他指着脚下的灰兔皮子道:“这东西我不要,你拿走。

    ”话说完,就背着剪筒走了。

     走到一半,忽然回头,眉头微皱道:“别说今日你见过我。

    ” 江云点头如捣蒜,觉得是顾承武不喜欢被外面的人知道太多。

    他答应不说出去,不能忘恩负义,更多的原因是因为男人命令的语气太吓人,他也不敢说一个字。

     江云饿忘了,在村里没成亲的哥儿单独和男人接触,是要半辈子嫁不出的,最后嫁出去了也只能给一些老头子做填房。

     哥儿的地位甚至不如女子,以前战乱年代,一个清清白白的小哥儿几十文就能买到一个。

     虽说现在是盛世,但是今天他爹那番话,让江云从脚底生起一股寒意。

     脚下刚剥的皮子还冒有一丝热气,那仿佛是江云唯一能感觉到温暖的地方。

    他从竹林进出没人看见,别人也没有闲话可说。

     皮子被江云死死拽着,不敢让人看见。

    眼红多事的肯定要问他是怎么来的,说不定转头就告诉刘桂花,不被打一顿都是好的。

     江云不敢拿回家,正好在村口碰见要搭车进城的柳家公子柳谨言。

     他一声崭新的青色长衫,头发梳的一丝不苟,和顾承武完全是两个样子。

    旁边柳玉也在,两兄弟说说笑笑,看样子是要去买东西。

     江云看着他们衣衫靓丽,怎么敢把手上刚剥的皮子交给他们,皮子上还有血呢。

     但是兄弟二人已经看见他了,玉哥儿招了招手,“云哥儿你来找我吗,正好我要去镇上,你和我一起?” 江云答应的话呼之欲出,不过转头就想到刘桂花还在家里,他若是不回去做饭,少不了一顿骂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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